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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志办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县委第二巡察组
摘要:2022年1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志办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2年1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志办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宿桂平出席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秦建军向县志办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志办主任阳旭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秦建军在反馈时指出,2018年以来,县志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但也存在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待压实,党的建设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

  秦建军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领导班子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职;二是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三是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报账制度和程序。

  宿桂平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县志办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对反馈的问题要全盘认领、照单全收,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折不扣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地方志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全面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让全体党员干部在奋发有为中干事创业,在具体的干事创业中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兴安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阳旭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对县志办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从严管党治党。二是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制”,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以整改促进工作,把巡察意见作为总结工作、改进工作、学习思考的重要契机,着力推动党建在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志办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志办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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