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敢腐是前提,只有严厉惩治形成震慑,才能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
十年间,兴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先后查处了崔家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伙同村干部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系统案,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溶江镇村建站干部及佑安村委干部向危改户索要“好处费”系列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在县监委成立之初,依纪依法高效完成桂林市“留置第一案——兴安县农村合作银行、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公职人员挪用公款2.15专案”的查办,并陆续查处了林业系统、粮食系统、公安系统里的“害群之马”。2012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55件,结案13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9人,移送司法27件,挽回经济损失23185.79万元,不敢腐的氛围逐渐形成。
兴安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为有效发挥发现一起、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案件查办“整篇”文章,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巩固提升”的工作闭环,2021年在查办粮食系统系列案后,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推动县粮食部门建立健全储备粮管理办法、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粮食收购管理和粮油仓储销售管理等长效机制7项,有效堵塞制度漏洞。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对全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挖掘,通过精准化、差异化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围绕财政、住建、林业、公安、粮食等不同领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余场次,其中在公安部门召开政法队伍廉政教育报告会后,71名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并接受处理。结合近年来该县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精心谋划和打造,建成兴安县“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并分层级分类别分批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展厅参观接受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截止目前,已在全县组织120批次5400余人在警示教育展厅接受教育。
兴安县公安局到“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施教实现精准滴灌,针对近年来查办的案件进行梳理汇编,对林业、公安、财政、住建等重点领域定制“廉政教育套餐”,下好“先手棋”。其中派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每月组织县林业部门中层干部在“清廉书吧”开展“廉洁成长”交流座谈会,并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做到常教育常提醒;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定期收集分析公安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大会、每周晨读会等形式开展剖析学习,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