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兴安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兴安县委第二巡察组
来源:兴安县委巡察办
摘要: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20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20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顺国就即将开展的专项巡察工作作了工作布置,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周冬梅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莫小英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司法局各司法所所长、各股长、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周顺国通报了巡察组在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期间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巡察对象范围、巡察重点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问题反映渠道等,强调做好本次巡察是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坚决防止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

  周冬梅就如何配合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从“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把握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高度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配合巡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用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要落实政治责任,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各方面工作。要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使巡察监督过程成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的过程,成为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过程,成为振奋精神、开拓前行的过程。三是要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把接受巡察作为对自身党性原则的一次检验、作为解决自身突出问题的一次契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要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认真配合巡察监督,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莫小英代表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坚决拥护县委决定,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全力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本次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凡是巡察组找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推诿、不回避,全接受、全认领,坚决做到即知即改,集中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清单措施,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真正把巡察组对各项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

  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4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兴安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773—6210011(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5:30—17:30。),邮政信箱:兴安县邮政47号信箱,巡察组受理来电、来信、来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 

兴安县委巡察组巡察兴安镇八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兴安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溶江镇四个村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