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兴安县委巡察组巡察兴安镇八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由兴安镇党委书记伍平安主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唐贤凯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伍美宽、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元华分别通报巡察任务安排,兴安镇八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强化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端正政治态度,扛稳政治责任,查找政治偏差,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各方面工作,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积极协作配合,强化纪律执行,把接受巡察作为对自身党性原则的一次检验、作为解决自身突出问题的一次契机。要把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群众办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兴安镇党委政府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虚心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和指导,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要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以接受巡察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兴安镇双灵社区、三桂村、道冠村、董田村开展常规巡察,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兴安镇红卫村、粉洞村、源江村、石坑村开展常规巡察。
兴安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被巡察村(社区)干部、驻村干部、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