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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残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兴安县委第四巡察组
来源:县委巡察办
摘要:2023年10月11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残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残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巡察办主任唐贤凯、第四巡察组组长刘袁华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乡镇残联理事长参加会议。

  会上,刘袁华就巡察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工作安排进行阐述与说明。他指出,巡察组要围绕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作出谋划部署,推动本单位工作取得实效等方面开展政治体检。县残联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落实清廉兴安建设各项要求,结合实际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自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配合好巡察工作。

  唐贤凯强调,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被巡察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切实增强接受配合巡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用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使巡察监督过程成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的过程,成为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过程,成为振奋精神、开拓前行的过程。县委巡察组各成员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严守职责边界,依规依纪依法巡察,维护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县残联党组书记彭春作表态性发言,表示全县残联系统将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巡察工作,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加快发展的实践中,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和具体的工作中,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向县委和巡察组交一份满意答卷。

  根据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残联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2023年9月27日—2023年12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3-6210255,邮政信箱:兴安邮政47号信箱,同时在县残联办公大楼和10个乡镇人民政府等11处设置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残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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