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兴安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突出干部监督管理的“教育性”。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深化党员干部政德教育和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每日一句党章”分享、“每周晨读党史”、“每月党性剖析”等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锤炼干部党性修养和淬炼作风品格。
突出干部监督管理的“针对性”。针对巡查、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等工作中发现的领导干部的问题,提醒谈话24人,函询3人。开展水利系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3名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主动申报经商情况。
突出干部监督管理的“全程性”。加强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动,对来信来访的事项细致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用好提醒、函询、诫勉方法,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对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做到证件统一保管无遗漏,应交尽交。
突出干部监督管理的“关爱性”。督促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时刻牢记党员干部身份,自觉约束言行,加强与党员干部家庭成员特别是其配偶的沟通联系,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多关心、过问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当好监督员和“廉内助”。整治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及时跟踪了解受处分的干部,通过定期谈心、组织关爱,让这些干部认识到自身不足,鼓励其重拾信心,积极投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