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履职能力,3月28日上午,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峰主持。
会议开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建斌传达学习了县纪委近期开展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相关文件精神,重点通报了三起典型涉酒案例,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讲规矩、守纪律,要坚持禁止工作期间饮酒、任何场合纵酒、酗酒、赌酒及酒后驾车的行为;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以案为鉴,强化自我约束,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要正风肃纪、少聚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会上,高峰就如何抓好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强调和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廉洁自律的表率,同时履行好“一岗双责”作用,监督和管理好身边的同志,共同维护全局荣誉和良好形象。
通过警示教育,全局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引以为戒,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承诺书》规定,做到自重、自警、自律,干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