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邓新颜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了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
随后,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对兴安县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三方面的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到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对司法形象、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的不利影响和危害,充分认识到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意义。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思想教育,弘扬清风正气,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要扎实抓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实,把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严格对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切实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整治无死角,将集中整治作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在司法作风更加优化、审判质效更加提高、司法为民更加务实上彰显整治效果,以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