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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开展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

作者:熊新燕
来源:兴安县总工会
摘要:为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日,兴安县总工会召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为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日,兴安县总工会召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兴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督查情况的通报》、《兴安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禁令”》等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对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从2022年3月起,集中整治3个月,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长期坚持。此次专项整治不分时段,交叉进行,将边学习、边宣传、边自查、边查处、边整改五项重点措施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大家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务必严格落实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当好“领头雁”,树立“未病先防、已病防变、愈后防复”的理念,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领大家筑牢禁止酒驾醉驾思想防线;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并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要强化“八小时以外”涉酒问题的监督提醒和隐患排查整改,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违纪违法的严重性与危害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保持正风肃纪的恒心和韧劲,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一切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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