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兴安县委第一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书记孙玉海组织全组成员学习《兴安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习课上,孙玉海要求全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强调“酒前”、“酒中”、“酒后”工作纪律,务必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吃请、不违规公款购买等要求,廉洁自律,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提高思想认知,加强党性教育”、“必须遵守通知规定,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工作期间不喝酒,严格遵守‘三个禁令’要求”、“八小时工作之外不放松,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等讨论声不绝于耳,组员们通过此次学习,深刻的领会了通知精神,完成了思想上的教育。
学习结束后,孙玉海带头承诺,坚决执行通知要求,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坚决说不,并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上签字,小组其他成员随后分别进行口头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