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政治强“廉”、制度护“廉”、文化育“廉”、实践验“廉”“四廉”共建,打造“清廉人社 惠民先锋”的清廉人社机关,全力助推兴安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桂林市推动乡村振兴先进集体,12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的兴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荣获全国第三批“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荣誉称号。
政治强“廉”,夯实廉政根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确保“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人社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严”基调,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认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22条。2023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支部学习13次,上专题廉政教育党课4次,参与学习共300余人次。
制度护“廉”,提升精神风貌。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及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持续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源头治理。结合“厅局长走流程”和“领导班子进大厅”等专项行动,对“庸、懒、散”现象进行整顿,开展谈话提醒31人次,政务效能提升显著,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100%。
文化育“廉”,营造浓厚氛围。2023年以来,共组织召开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6次,观看警示教育视频4次,以案说教,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积极打造廉洁文化阵地,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学习身边人等方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表率作用,营造浓厚机关廉洁文化氛围,共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实践验“廉”,唱响清廉强音。不断深度融合“党建+业务”,以廉促干。2023年兴安人社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均已全部完成,各项待遇均按时足额100%发放。在全国、全区各级欠薪平台受理的案件结案率为100%,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并办结71件,涉案金额646.5万元,结案率为100%,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四廉”共建 打造清廉机关
发布时间:2023-12-29 16:20:00
作者:韦云鸥 陈丹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2023年以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政治强“廉”、制度护“廉”、文化育“廉”、实践验“廉”“四廉”共建,打造“清廉人社 惠民先锋”的清廉人社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