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1月10日,兴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建斌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春节“正风肃纪、廉洁过节”工作布置会上对春节前后工作纪律进行强调重申。
会议要求,局党组及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表对标,增强抓作风改作风正党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坚持全面从严教育、管理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把节假日期间反“四风”持续抓实抓细。春节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着眼于作风建设和权力运行风险的关键环节,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工作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的监督。切实抓好干部8小时以外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情况的延伸监督。
会议强调,局党组及其二层机构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把节假日期间反“四风”持续抓实抓细,严格落实值班、报告等管理制度,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尚简戒奢、移风易俗,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落实人社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推进作风建设向常态化发展。
会上还通报了全区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对春节期间全县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部署。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