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兴安县召开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副主任、监委代理主任徐登攀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桂林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全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全县上下加压奋进,全力以赴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提升治理质效上再下功夫,一是思想上要再提升,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明确要求、把握标准、理清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二是工作上要再研究,要通过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分析研究当前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看清形势、看到差距,挂图作战强推进。三是工程项目要再梳理,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炉淬火,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全面过筛,深入自查自纠。四是检查督导再推进,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严查严办,以不查出问题绝不收兵的态度强化监督执纪,形成有力震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扛起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监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围绕“八种情形”瞄准突出问题深入抓、持续治,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各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聚焦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干部,紧盯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对腐败问题深挖彻查、严惩不贷,坚决斩断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利益链,不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巡察组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委机关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