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的精准和高效,综合运用监督、研判、联动协调等手段,以有力举措助推“三不”体系建设,不断释放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
整合力量精准信访。结合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前沿哨兵作用,广发检举帖和便民卡,助力精准监督。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信访举报总量112件,信访举报同比总量上升57.75%。建立政法、供销合作社系统、换届风气、环境督查、重复信访、扫黑除恶、中央第二巡视组、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交办件专项台账,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并做到专人负责、定期督办、限期办结、动态更新、销号管理。目前,对10个乡镇纪委和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办的信访件大起底大督办,共办结37件信访件,严防拖延不办、敷衍应付现象。同时主动兑现承诺,认真落实《兴安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奖励办法》,对2018年以来12名实名举报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广大干部实名举报,今年署实名举报同比增长127.77%,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精准研判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联系,收集涉及党员和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对重大问题线索“提前介入”。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对信访举报、巡察移交、明察暗访发现、上级转办等问题线索集体把关,提高问题线索的真实度、精准度。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问题线索384件,办结296件,其中立案118件,问题线索办结率77.1%。
强化协作办案机制作用。各协作办案组加大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初核和立案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提高乡镇纪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量。截止目前,全县立案118件,结案1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1-8月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7人,占比64%,第二种形态94人,占比30.5%,第三种形态2人,占比0.6%,第四种形态15人,占比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