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水渠疏通了,再也不用彻夜轮守抢水浇地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纪检监察干部到该区临桂镇麒麟村对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村民秦勤进说。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走访麒麟村时收到群众反映:村内灌溉水渠多处坍塌、破损,农田生产灌溉用水困难,向农业农村部门多次反映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了解该情况后,该区纪委监委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同时,将区农业农村局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列入线索即收即处并展开调查。
经查,2022年至2024年,临桂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干部朱某某在负责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及整改工作期间,收到村民关于水渠坍塌问题的反映后,虽口头承诺协调整改修缮,但截至2024年9月,问题仍未实际解决,对周边近100亩高标准农田功能及效益造成影响。2024年12月,朱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林某因督促整改不力,对未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制发工作提醒函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区农业农村局限期完成麒麟村坍塌水渠修复,惠及群众1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