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纪委监委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抓手,立足监督职责定位,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确保医保基金惠民政策落实落细。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督促县医保局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指导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充分运用智能监管系统及大数据技术,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精准筛查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成功追回医保基金231.81万元,切实守护全县32万余名群众的“救命钱”。
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组局”“室组局”联动监督机制,统筹职能部门监督力量,坚持“体验式”与“嵌入式”相结合,综合采取亲身体验、现场询问、查阅原始凭证、大数据核查等方式,围绕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异常就医、违规刷卡、串换药品等内容进行摸排检查。今年以来,通过“组局”贯通联动共对1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个。
此外,针对基层监管对象多、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该县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选定4名县级监督员,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清廉医院”示范单位带动作用,督促相关部门通过制作展板、标语、横幅,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医保基金监管人员和医务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廉洁教育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