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老家,推开堂屋门,第一眼就能看见那张掉漆的长方桌。桌面被磨得发亮,边角还磕出几个小口。外公的钢笔、毛笔和老花镜并排放在桌上,旁边叠着旧报纸,边角都卷了边。这张桌子,是家里唯一的“书桌”,除了承载着一日三餐,更多时候,都被外公练字占着。
外公只勉强念了三年小学,在那个物资匮乏、教育资源稀缺的年代,这短暂的求学时光并没有成为他追求知识与文化的阻碍。相反,他对写字产生了极度的热爱。在我们这个小村子里,他是个极受人敬重的人。村里人提起他时,总会先竖起大拇指夸字好,接着就会说起他调解纠纷时,那支在烟盒纸上写下“判决”的钢笔有多重。
刚上小学那会,外公就要求我写完作业必须练字。他常说:“字就像人的脸,写不好让人笑话。”
外公的节俭是刻在骨子里的,练字的纸都是小姨在镇上开的剧院倒闭后,拉回来一箱箱的旧电影票。外公戴着老花镜,把电影票一张张裁整齐,用棉线订成本子。我把票翻过来,空白的背面就能练字。我在堂屋门口摆张高凳子当桌子,矮凳子坐着,这就是我的“小书桌”。
记得第一次学毛笔字,外公给我买了塑料墨盘和毛笔。他握着我的手写“一、二、三”,可我满脑子都是五点半要播的《动画城》。结果笔下的字歪歪扭扭,墨迹还没干就蹭花了。
“写字就一笔一划都要端端正正,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歪斜。‘一’字看着简单,可所有字都是横平竖直,连这一笔都写不好,更别提别的字了。”外公严肃地说。
他手把手教我握笔: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笔杆,中指抵住笔,无名指和小指自然弯着。我学着他的样子,蘸墨、落笔,一开始手直发抖,写得又慢又丑。外公就在旁边看着,时不时纠正我的姿势:“头抬起来,腰挺直,别趴着写!”练着练着,纸上的字慢慢有了模样,心里有了成就感,之前的不耐烦就消失不见了。
“字不仅仅要写得工整,更要去理解字的含义,才能把字写好。”他一边写,一边语重心长地说,“就像这‘人’字,一撇一捺,看似简单,却蕴含着做人的道理。一撇要写得刚劲有力,代表着做人要有骨气,有原则;一捺要写得舒展大方,意味着为人要宽容豁达,懂得包容。”
日子一天天过去,写字的纸堆得比我还高。外公总是把写满字的废纸叠得整整齐齐,当作引火纸,一点都不浪费。
不久后,他又教我在水泥地上用清水写字,晨露未干时写“香莲碧水动风凉”,夕阳里练“水动风凉夏日长”。水痕干了还能接着写,当时觉得特别有意思。
外公不仅字写得好,为人也特别公正。村里人有了矛盾,不管是建房占地、还是赡养老人,都爱找他评理。外公调解矛盾,从来不偏袒谁,就认一个公平公正。他说:“做人做事,就得像写字一样,横平竖直,规规矩矩。要是偏了心,那字就写不好,事也办不公正。”
后来,我离开了村子,到城里去读书、工作。但是我还是保留着写字的习惯,不仅能把我抽离于工作之外,也能让我在烦闷、苦恼的时候,通过静心写字,渐渐消散心中的负面情绪。
现在每次带小孩回老屋,我都会给她讲桌子上的笔墨的故事,带她去看那些也不知道是哪年在青砖墙上留着的毛笔字迹。我也开始像外公一样,教我的孩子写字。把外公教给我的那些做人的道理,通过这一撇一捺传递给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