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关爱回访让我感到很温暖,没想到组织没放弃我这种受过处分的人,今后我一定时刻提醒自己,改正错误,重拾干劲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关爱回访时,县冠山电站受处分干部刘某波感激地说道。
此前,刘某波因兼职取酬问题受到记过处分。事后,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干部前往冠山电站,分别与冠山电站主要班子成员、部分职工就刘某波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履职情况、思想动态等方面进行了解,了解到刘某波自受处分后工作热情不高,与同事之间交流逐渐变少,存在思想“包袱”。根据此情况,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秉承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按照“谁查处、谁回访”原则,决定对刘某波进行“点穴式”回访教育,即:先综合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性格特点、违纪情形、处分类型等“穴位”,再结合其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力求不让任何一个受处分人员“掉队”。
随后,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干部再次前往冠山电站,对刘某波进行深入回访,通过促膝畅谈,面对面听取其思想、工作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激发重新树立工作的热爱和激情,通过树立“靶向思维”,精准把脉,让其能够深切的感受到组织对他的关心关爱,确保让回访教育取得实效,达到纪法教育应有的效果。
回访教育是一项“暖心工程”,“回”炉的是党性锻造,“访”掉的是思想包袱,“教”导的是新风正气,“育”出的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通过耐心深入的谈心谈话,谈到心坎里,访到点子上,帮到关键点,引导回访对象主动吐露心声,把问题彻底谈透、把思想彻底谈通,访出效果,从而推动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2023年以来,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共开展回访教育7人次。
“我们对于受处分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应该‘点穴式’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解开心结,为他们鼓劲醒脑,唤醒初心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重拾信心、继续前行,化‘顾虑’为‘动力’,重新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