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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三个强化” 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作者:杨涛 周雪雁
来源: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摘要:为贯彻落实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针对性制定了40条整改措施,并以“三个强化”扎实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9日,兴安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三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为贯彻落实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针对性制定了40条整改措施,并以“三个强化”扎实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强化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聚焦问题,持续发力,以整改实际成效,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牢牢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建设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强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结合实际,把抓好整改与实施“十四五”规划、抓好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用好巡察结果。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既拿出“当下改”的措施,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机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等五大方面问题,各有关股室高度重视、认真认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整改工作。紧扣问题,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截至目前,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完成整改36项,正在整改4项,整改完成率达90%,有效促进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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