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深入地开展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知法守法水平,让干部们知法、守法、敬法,从而进一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近日,在兴安县白石乡高圩村会议室,一场主题为“法治联村建廉”的法治党课正在进行,白石乡党委、乡纪委、县司法局、高圩村的党员干部和律师代表畅所欲言,为“联村建廉”工作建言献策,并从农村工作实际入手,通过案例分析让村干部真正了解如何预防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职务犯罪,以此警醒“两委”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
“律师到村里面为我们讲课,让我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知道什么叫挪用公款、什么叫贪污。听完此次讲座我将更好的进行自我预防,远离职务犯罪。”高圩村党支部书记赵晓听完这样说道。
据悉,“联村建廉”是白石乡为提升村民法律水平的一个创新性工作,其目的是通过成立联村法律援助机制,有效加强村级普法,让村干、村民有法律上的疑难都能得到“联村律师”公正、有效的解答、在纠纷问题上都能在“联村律师”正确的引导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有机融合德、廉内容,形成法治、廉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有力推进村级自我监督的形成,进一步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基层腐败。
“基层腐败伤害的是政府公信力,影响的是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加强村级普法工作也是源头治理腐败的利器。”白石乡纪委书记唐超表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下一步乡纪委将继续以加强宣传教育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普法、传廉、立德方式和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法律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通过素质的提升来有效治理基层腐败“未病”,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基层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