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县民政局紧扣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标尺,以现代化民政建设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全局党员干部廉政防线,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作风保障。
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下看上找差距,以上率下压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自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协力强作风的良好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该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以史为鉴,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家德教育。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领会《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等系列精神,深入学习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抓实抓深警示教育。今年共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6次,廉政提醒和警醒谈话2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意识、廉政意识,规范依法履职行为,确保干部思想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真正使守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查促改,强化监督检查。聚焦民政重点工作,深化低保、养老服务、殡葬等民生资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惠民资金、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巩固兜底保障成果。深入10个乡镇115个村委,通过“集中+分散”方式对低保户、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两残补贴、高龄津贴等民政对象开展走访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8054户16283人,城市低保726户1315户,新增低保对象484户991人,清退低保对象339户 1057人。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