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对原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林平进行公开宣判。涉案107万余元受贿金额,让这位“三好”董事长的虚假人设彻底崩塌,更让其同事和家人感到不可思议。
“他经常半夜跑到工地督促施工,工期紧的时候也会连夜盯在工地上。”在同事和工程负责人眼中,郭林平曾是一名尽职尽责的好干部。
2012年6月,郭林平调任原富春山居集团担任董事长,刚刚从行政岗位转到国有企业的郭林平,业务方面一片空白,为了做好绿化工程项目,郭林平跑了很多家施工单位,也正是这时结识了某绿化公司的实际负责人虞某。
二人的初次合作较为愉快。随着往来增加,郭林平渐渐地放松了心理防线。2015年某天,郭林平邀请虞某到家中聚餐,酒足饭饱,虞某留下了一个礼品袋。郭林平打开后发现,里面竟装着5万元现金,一番思量,他选择收下。2016年底,虞某想要在洞桥镇开设苗场,带着一个黑色塑料袋登门拜访,塑料袋中依然是5万元现金,郭林平依旧收下。2017年下半年,虞某又给郭林平送来8万元现金。
收受虞某18万元现金贿赂后,郭林平在绿化工程承包方面给予虞某很大的帮助,联系也愈发密切。看似业务熟练、亲力亲为的形象背后,却隐藏一笔笔的权钱交易。
曾经连续3年获评优秀公务员、每周会议上都强调党风廉政建设……郭林平的面子工程做得好,但廉政建设挂在墙上、挂在嘴边,却没放在心上。
2014年上半年,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副总经理陆镇锋(已另案处理)为了竞争总经理岗位,来到郭林平办公室。一番交流,陆镇锋送给了郭林平两条香烟,并再三强调香烟是特地采购的。待陆镇锋走后,郭林平打开香烟查看,其中一条香烟里面装的竟是一卷卷的现金,共有3万元。
此后,陆镇锋在岗位竞聘中顺利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为了表示感谢,陆镇锋再次到郭林平办公室,同样是两条香烟,同样是3万块钱,郭林平心知肚明,欣然笑纳。
在一条条证据摆在面前,周围同事才发现,表面上满口廉洁的郭林平,实际上却目无纪法、滥用职权。
在家人眼中,郭林平是尽职尽责的“好丈夫、好父亲”,花重金供女儿出国读书,在老家重新建房、豪华装修。但这些巨额花费让郭林平财务上无法负担,也变成了他受贿的借口。
2013年上半年,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居某听说郭林平女儿出国留学的消息,主动邀请郭林平一家聚餐,餐后拿出1万元红包递给郭林平,声称是庆祝其女儿出国留学的红包。
“居某的公司开在洞桥,以往我都是比较照顾的,他也想和我搞好关系。那时候我资金压力确实比较大,客套了一下就收下了。”郭林平回忆道。之后某支行行长金某、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金雪传(已另案处理)等人送的红包,郭林平也照单全收,花在了女儿身上。
不仅如此,郭林平在其洞桥老家新房的修建、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室外绿化、部分装修及家具采购业务全部指定由自己监管的工程老板来施工,相关公司老板为了讨好郭林平,要么免费赠送,要么大力优惠,一幢豪宅就在这众多减免之中拔地而起。
“如果我母亲知道房子是这么盖起来的,一定不会同意住进去的。”郭林平在调查中忏悔道。
回顾郭林平的人生历程,本已经事业、家庭双丰收,却因为贪婪将一切毁于一旦。2020年11月,郭林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在法院一审判决中,郭林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