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百色市纪委监委对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骆伟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骆伟麟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购物卡;跑官要官;违规多占福利住房,违规参与经商活动;将权力变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骆伟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百色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百色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骆伟麟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骆伟麟简历
骆伟麟,男,壮族,1968年12月生,广西百色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01—2010.12 历任百色市(县级)泮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那毕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那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工委副书记、主任,百色市右江区阳圩镇党委书记,百色市右江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0.12—2013.01 百色市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1—2016.03 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2016.03—2019.08 百色市国土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兼百色市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百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2019.08—2021.02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兼百色市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百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2021.02—2021.05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