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兰县纪委监委对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原主任覃寒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覃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亲属在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婚生育;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和向他人索取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覃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法纪意识淡薄,生活腐化,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覃寒开除党籍处分;由东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东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