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安汉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安汉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国有资金进行私分,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安汉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擅权妄为,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安汉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安汉民简历
安汉民,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河南省镇平县人,大学文化,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
1996.11—1998.05 广西八一铁合金厂第一副厂长、党委书记;
1998.05—2000.10 广西八一铁合金厂党委书记、厂长;
2000.10—2005.04 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5.04—2008.01 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8.01—2009.07 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9.07—2012.08 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08—2015.02 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02—2015.05 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员工;
2015.05 与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