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长军背弃初心,辜负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信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公款旅游;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谢长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谢长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