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十五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派出的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本轮巡察时间为4个月,巡察组将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科协、县工商联等7个县直单位,兴安镇党委及所辖的城西社区、城中社区、朝阳社区、葆贞社区、灵湖社区、灵渠社区、护城村、柘园村、福在村、自治村、塘市村、南源村、东界村、冠山村等14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重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突出对“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的监督;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量,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重点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五届兴安县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