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召开。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与县委统战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会前见面沟通。动员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顺国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唐贤凯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统战部党支部书记、常务副部长董方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周顺国指出,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等相关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唐贤凯强调,县委统战部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用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提高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配合好巡察各项工作任务开展。
董方东表示坚决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巡察组工作顺利开展;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坚决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3-6210011,邮政信箱:兴安邮政47号信箱,同时在县委统战部及10个乡镇设置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