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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兴安县委第四巡察组
来源:兴安县委巡察办
摘要:根据兴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兴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四巡察组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波召开了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元华对巡察工作做了布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唐贤凯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于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全体干警列席会议。

  郭元华指出,本次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强化政治监督,巡察组将紧扣这条主线开展监督。

  郭元华强调,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等相关要求,紧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相关负责人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唐贤凯指出,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县委在审定本轮巡察工作方案时强调,巡察要紧盯检察工作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委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作为巡察的重点对象,体现了县委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高度重视。

  唐贤凯强调,一是要从“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把握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高度自觉;二是要落实政治责任,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各方面工作;三是要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于波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有助于县人民检察院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要坚持实事求是,自觉接受巡察组的检查监督。县人民检察院将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三要坚持积极主动,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3-6210255(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1:30和15:30—17:30);开设邮政专用信箱:兴安县邮政47号信箱。同时在县人民检察院设置巡察意见箱,由巡察组直接管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部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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