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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县委第一巡察组
来源:县委巡察办
摘要: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唐贤凯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孙玉海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委编办主任胡荣辉和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编办主任胡荣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孙玉海指出,2019年至2021年以来,县委编办领导班子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在规范全县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管理、理顺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关系、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巡察过程中发现存在贯彻上级机构改革文件和精神还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党组织建设工作不够到位等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孙玉海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充分利用编制资源,加强沟通和协调,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细抓实各项工作。

  唐贤凯强调,县委编办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周引颖、副组长聂建军以及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现场反馈会议;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主任赵德文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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