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十五届兴安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召开,这标志着十五届兴安县委新一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李忠生,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宿桂平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办主任唐贤凯主持会议。
会上,李忠生宣读了《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唐波做了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工作是十五届兴安县委开展的第一轮巡察,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准确把握本轮监督重点,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授权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不干预被巡察单位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两不底线”。要服从新冠疫情防控的整体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想有巡察的好效果,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发现的问题要让被巡察对象心服口服。专项巡察组组长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内部管理,杜绝跑风漏气、超越权限、以权谋私,树立巡察良好形象。
据悉,本轮巡察从10月上旬开始,县委将派出3个巡察组,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分别完成对县总工会、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档案馆6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