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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兴安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来源:兴安县委巡察办
摘要:十四届兴安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根据兴安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至7月,县委4个巡察组对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妇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10月底向被巡察单位书面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集中公布如下:

  县委办整改情况: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分工、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完善《中共兴安县委办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制度。

  县委宣传部整改情况: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三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在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自查。为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彻底,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注重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一边整改,一边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县政府办整改情况: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加强整改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县人大机关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县人大机关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针对反馈问题所制定的11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

  县政协机关整改情况: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针对反馈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统筹推进。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1个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6条, 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完善相关制度5项。

  县妇联整改情况: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共8项具体问题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四大方面8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项,并全部整改完成。

  县直属机关工委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针对巡察反馈的两方面共8项具体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如期完成整改。

  县扶贫办整改情况:经认真对照梳理县巡察组反馈问题归纳为5类23项,共制定整改措施32条,完善相关制度2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改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细化分工、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切实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意见全部落实到位。

  县教育局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4类21项,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40条,针对21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已整改到位19项,完善相关制度3项。

十四届兴安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情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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