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兴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5年1月23日中国共产党兴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兴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在兴安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0人,列席243人。
县委书记贲黄文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5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徐登攀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安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战略高度,以高远的历史眼光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旗帜鲜明澄清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对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出明确要求,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前进方向、提供重要遵循。李希同志的工作报告,通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对2025年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指引。陈刚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同志工作报告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李楚同志在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剖析全市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出安排。贲黄文同志的讲话,贯彻落实了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合兴安实际,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更好服务保障兴安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4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坚强的决心定力,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抓紧抓实理论武装、反腐惩恶、集中整治、“四风”纠治、党纪学习教育、政治巡察、体制改革,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向上向好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斗争专门力量,必须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举正义之旗,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战略定力,永葆攻坚姿态,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思路举措正风肃纪、反腐惩恶。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仍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深刻领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以敢打必胜的信心、驰而不息的恒心、志在必得的决心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全会提出,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安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提质增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督机制,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细化实化监督内容,沉到基层一线开展清单式、闭环式监督。一以贯之把“灵渠保护提升”作为“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的头等大事,对重大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督,推动改革攻坚、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二,坚持常长用力、久久为功,在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上提质增效。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大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力度,认真做好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关爱回访,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第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推动风腐同查同治上提质增效。着力纠治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抓好金融、国企、能源、科技、园区、医药、粮食购销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加强对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构建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清廉兴安建设提质增效。
第四,坚持重拳出击、压茬推进,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提质增效。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严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继续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疗物资采购、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突出问题整治,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水利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稳妥推动整治成果可感可及。
第五,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在发挥政治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上提质增效。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政治巡察。在组织完成十五届县委第八、九轮常规巡察的同时,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等形式开展巡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部署要求,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用好巡察建议书和督办函,做实巡察再反馈机制,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化。
第六,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健全空编人员动态补充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履职通报、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持续健全片区协作、“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财会、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居)延伸。
第七,坚持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上提质增效。探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忠实履行纪委监委监督专责,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监督上。督促各级党组织推动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第八,坚持内外双修、勤廉并重,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开展纪法培训、通识培训,分层级分领域精准施训,统筹运用交流研讨、案例指导、经验推广、以案代训等方式,不断增强综合能力。优化干部选育管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法治精神,持续砥砺顽强作风。严明纪法要求,严守纪法红线,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奋发有为、笃行不怠,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安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