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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齐发力强监督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

作者:宋文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等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这个厂房怎么用作洗车修车的经营厂房了?”近日,兴安县崔家乡纪委对“大棚房”专项督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发现该乡长冲村委一大棚房非农用,当即下达了督办函,要求立即整改,目前已进行拆除,恢复农用。

  民生大计、粮食为本,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最后底线。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等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并将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季度政治监督清单,每月开展专项督查,以有力监督保卫粮食安全。同时通过层层约谈、提醒谈话、发送监察建议等方式,逐级压实各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这个‘大棚房’的手续仍未完善,整改工作为何迟迟没有进展?”在2月开展的专项督查中,督查组通过走访发现兴安县雄力农机合作社违规建筑仍未整改到位,立即约谈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并下达整改意见函,要求限时整改完成。

  “我们发现有村民非法占用农用地,请立即依法处理。”3月1日,督查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溶江镇塔边村委深渡自然村村民郁某非法占用12亩农用地用于建造制砂厂,导致被占用的耕地遭到严重破坏,督查组当即将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于3月4日向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监察建议,要求及时将非法占用的耕地恢复原状。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共开展督查10余次,督促有关部门拆除2处违法占用耕地建筑,涉及占用基本农田1.85亩,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4个,提醒谈话6人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稻谷生产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全县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名册清单,奔赴田间地头详细了解一次性种粮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发放是否到位情况,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提高种粮积极性。经核查,2021年全县水稻生产者共申报种粮补贴32372.121亩,发放补贴资金8190146.63元,受益农户8834户。

  “我们将时刻绷紧耕地保护与粮食生产这根‘弦’,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牢牢守护老百姓的‘粮袋子’,守好粮食安全底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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