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实”字,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兴安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其他常委同志担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县整改工作;从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10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整改阶段统一办公,定期督促协调整改实施、销号,负责日常检查、材料收集、落实情况汇总、整改进展通报、材料归档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发《中共兴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兴安县整改方案>的通知》,主动认领四个大类十五个方面33个问题,制定出102条整改措施;并指导全县10个乡(镇)、61个县直单位分别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细化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紧盯“改”字,聚焦问题,全面整改。始终把强化问题导向贯穿全过程,及时完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纪律规定,实行“一月两报”制度,及时汇总全县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进度表、情况汇报,定期向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整改措施或取得阶段性成果6项。
突出“严”字,跟踪问效,标本兼治。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做法,以刀口向内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提升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四个融入”要求,结合兴安实际,把抓好整改与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县乡村集中换届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认真审核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材料信息,要求所有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组织查看现场点,切实拧紧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同时,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既要拿出“当下改”的措施,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防止久拖不决、虎头蛇尾;又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机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