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兴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多环节、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让村(社区)“两委”换届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出好导向,形成好气象。
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严肃2021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信访举报快速核查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多渠道、多形式抓好换届有关政策、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选举的纪律要求,不断增强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注重源头防范,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及时整理、完善、汇总党员、监察对象受处分处理情况,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候选人之外,防止“带病参选”,切实把好人选“质量关”、政策“程序关”和风险“防控关”。截至目前,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 4份,出具否定意见涉及 6人。
同时,专门成立换届巡回督导组,深入一线,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着力发现党委、相关责任部门履责不力、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等问题。坚决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期间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此外,开辟绿色通道,凡是涉及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的信访举报件,加快处置工作,由信访举报快速核查小组在3天内完成调查,一周内进行反馈告知。目前共对涉及村(社区)“两委”换届的21封信访件进行了快速处置,对11名候选人亮出红牌,依程序取消参选资格。
“我们将把严肃换届纪律摆在突出位置,严明换届规矩,做到严教育,严监督,严惩处,始终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