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被审查人系因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你们的处分建议不符合实际情况。”近日,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审理某街道纪工委移送的案件,及时向该街道纪检干部指出问题。
今年以来,为持续解决街道纪工委办案力量薄弱问题,秀峰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主体责任和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责任,采取同类案件交叉审、系列案件片区协作审、疑难案件提级审等机动灵活的审理模式,规范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程序,推动“乡案县审”制度落地见效。
“案件审理是执纪审查工作的最后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对街道纪工委审查调查案件严格审核把关,抓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严格按照“乡案县审”相关实施细则,对街道纪工委经内审后呈报的自办案件,指定专人成立案件审理小组,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等问题,进行审核把关。
今年以来,秀峰区纪委监委办理“乡案县审”案件37件,指导完善案件资料、沟通案情60余次,发现并整改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