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乡镇纪委办理的丁某勇在2019年对某村委小学的建设用地开展‘增减挂’工作中补偿款去向不明的问题线索,办理时间已不足两个月,目前仍未办结,现向你出示黄色提示函,请根据督办函相关要求,加快办理速度,确保在办结时限内‘清零’。”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兴安镇纪委出具一份黄色督办函,督促其及时办结相关问题线索。
为有效破解问题线索处置延时、久拖不结等问题,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每周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分析会,对受理处置的问题线索逐条过筛、评判分析,并紧盯办理时限,探索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案件的办理期限、质量、安全实行预警,根据时间节点对承办部门分别采取提醒督办,制发提示函、督办函等方式进行督办,督促办案部门严格按程序按时办结,推动基层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给予“红、黄、蓝牌”督办问题线索40条,下发提示(提醒)函6份。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加强与审计、巡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会商、反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扩大线索来源,形成对党员干部的全覆盖监督。今年以来,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7条问题线索快速研判核查,立案7人。同时,依托“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将纪检监察室、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促进问题线索处置协同高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用、成果共享。今年1—10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71件,立案173件,同比增加13.1%;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检查中发现和案件中挖掘问题线索263件,同比增长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