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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精准监督 守护漓江生态环境

作者:邹海燕
来源:雁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以前总能闻到河里散发的刺鼻臭味,现在水清见底,大家都爱来河边散步了。”家住漓江支流良丰河畔的李大爷感慨道。近日,随着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漓江流域雁山段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以前总能闻到河里散发的刺鼻臭味,现在水清见底,大家都爱来河边散步了。”家住漓江支流良丰河畔的李大爷感慨道。近日,随着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漓江流域雁山段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此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漓江流域专项排查中发现,南湾河(雁山段)存在水流淤滞、藻类泛滥、水体黑臭等问题,群众反映沿岸滩涂脏乱差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这些问题暴露出相关部门在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今年以来,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锚定漓江流域生态保护政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即党风政风室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乡镇纪委协同配合),重点围绕自治区反馈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漓管办、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全面排查漓江流域问题,开展“室组地”协同监督9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区纪委监委依托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优势,聚焦南湾河、相思江等支流沿岸垃圾处理、水葫芦打捞、农业污染源治理、小摊贩经营排污及河湖长制责任落实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监督检查,查纠整改问题,并通过面谈、查阅资料、工作提醒等方式跟踪问效,确保责任压实、整改到位。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南湾河全段细致排查,严守漓江生态保护红线。截至目前,已约谈单位及部门“一把手”12人次,下发工作提示函4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34个,有效推动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身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却在污水管网等建设工程中‘跌倒’,沦为破坏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区城市管理局原局长秦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城中村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中为商人老板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等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在漓江流域整治保护中,已立案4人,留置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同时,区纪委监委督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坚持举一反三,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以案促改2件,建章立制3项。为强化警示教育,区纪委监委组织区城管局、应急局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过通报典型案件、宣讲党纪法规等方式,引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累计覆盖党员干部100余人。

  此外,区纪委督促区发改局同步推进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目前已成功完成3万立方米河道清淤、1100米松木桩岸线铺设及1000米网笼安装,从根源上改善了河道生态基底。为防止问题反弹,柘木镇纪委紧盯“整改—巩固—防反弹”全链条,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方式,持续加强沿岸污染源管控和河道疏通维护。

  经过系统治理,良丰河(相思江)全长约31.5公里的河道周边环境显著改善,水质稳定向好,提升群众获得感。雁山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拧紧漓江流域治理监督发条,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可感的“幸福清单”,以强有力的监督守护漓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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