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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聚焦“两个责任”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作者:蒋敏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桂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政治监督检查,紧盯部门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动态。

  “唐科长,我看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都已经下发,我们市财政局的实施方案和管理细则应需尽快配套下发。”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桂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全部完成征求意见,将于9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也将在月底完成征求意见后下发……”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桂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政治监督检查,紧盯部门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动态。

  紧紧扭住责任制“牛鼻子”,压实主体责任。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部门单位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督促部门单位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市纪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徐波在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例会上的讲话精神,督促部门单位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耕监督责任。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根据桂林市2021年第三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目前,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部门单位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检查1次。督促市财政局成立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的通知》,督促市财政与六个部门印发了《桂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与市扶贫办印发《关于印发桂林市粤桂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督促市财政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同时指导各县加紧制订相关实施细则。2021年9月,市财政局对13个县区使用财政支农资金的情况进行调研,对“213 农林水”科目特别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保障及资金支出进度情况,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找出支农资金支出慢的原因,指导县区加以整改。督促市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切实增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目前市审计局已开展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聚焦政策项目资金,深化“系统抓、抓系统”。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各级各部门的具体措施,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监督重点方面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加强与乡村振兴责任部门沟通对接,强化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与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等制度,督促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围绕涉农惠农政策、资金、项目,持续督促推进财政系统“抓系统,系统抓”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在系统内全面排查,督促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力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并加强问题整改,开展系统治理,推动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规范实施、资金高效安全使用,防止资金闲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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