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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兴安县委第四巡察组
来源:兴安县委巡察办
摘要: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忠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唐贤凯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元华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春燕和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唐春燕主持反馈会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波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郭元华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积极主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党建和干部人才建设有差距、整改工作不到位等。

  郭元华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二是聚焦强化纪律监督,永葆清正廉洁;三是突出加强组织建设,推进素质强检;四是紧盯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唐贤凯强调,县检察院党组要细化整改任务、深刻剖析问题、全面深入整改、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党组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识和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整改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于波代表县检察院党组表态,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扛稳压实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到位;加强成果运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检察实绩,成为兴安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践引领。

  吕忠荣最后对巡察整改作重要指示,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切实增强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感;二是要在工作责任上再压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三是要在整改效果上再提升,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四是要在体制机制上再健全,以巡察整改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郭端荣、唐宏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杨迪宏、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现场反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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