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兴安县统计局用扎实的作风、严谨的态度、务实的行动,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将职责担当“扛”起来。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坚持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措施有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教育引导,促廉洁意识“强”起来。一是提升思想政治建设抓学习。以丰富的学习渠道为载体,不断巩固和拓展建设“清廉机关”活动成果,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二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抓融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从政氛围。三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抓管控。组织学习《统计法》《意见》《办法》《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预防“以数谋私”,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严明党内纪律,让作风建设“硬”起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提升作风建设的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执纪监督,使权利运行“严”起来。加强日常监督执纪,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狠抓纪律作风和“四风问题”的检查。同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岗位和环节全覆盖,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