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县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清廉机关建设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大力宣传和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强化常态化学习教育。始终把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放在首位,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三会一课”、局例会等方式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等,让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等专题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以案示警,警钟长鸣,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逢会必说、逢文必讲,用好党风党纪经常性教育、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等各类手段,2022年以来共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组织学习9次,收看警示教育片1次,谈话提醒8人次,签订清廉家庭承诺书13份,书写廉洁家书13份,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和觉悟。
抓活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龙胜红军岩、瑶寨博物馆、重走万人界等开展革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接受红色精神洗礼。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组织志愿者赴联系点,开展“送温暖 防返贫”、“冬修水利”、植树、清理垃圾等活动,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问题,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做到政策公开、项目公开、资金公开及程序公开“四公开”,将公开事项及标准清单化、目录化,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加强民主决策。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局党组或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