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兴安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维护清正廉明的形象,近日,兴安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
会议传达了《中共兴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兴安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禁令”》,对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将边学习、边宣传、边自查、边整改五项重点措施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认真梳理该局2018年以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法规法纪,坚决遏制涉酒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形象,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并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狠抓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会后,全局全体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