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维护好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清正廉洁的形象。3月14日上午,兴安县妇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召开专项整治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工作布置会议。
会上,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双向与会人员传达学习《兴安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酒前”、“酒中”和“酒后”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带领大家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禁令”》,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公职人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坚决遏制涉酒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形象。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监督。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营造良好向上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