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风采 > 正文

县教育局加强干部管理 严格执行“禁酒令”

作者:秦海容
来源:兴安县纪委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干部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禁令”,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抵制“四风”的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干部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禁令”,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抵制“四风”的能力,2月28日上午,县教育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秦海容跟大家一起学习了《桂林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明纪律,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和违规收受烟酒;坚决杜绝在工作期间饮酒,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以及酒后驾车;禁止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晖指出,全局干部要加强自身廉洁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自己被围猎;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自觉筑牢反腐防线。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按照市、县纪委的工作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教育干部队伍。

 

高尚: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开展温暖走访慰问活动
兴安镇集中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