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底线意识,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月14日上午,兴安镇召开典型案例通报专题会议,镇机关全体干部、村(社区)脱产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镇纪委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党员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例的通报》和《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精神,对案例中的违规情况进行了解读,对违法、违纪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为全体与会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就如何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镇纪委要严格执纪,加强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纠正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党员干部要认真学思践悟,深刻剖析案件违纪违法的根源,时刻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把纪律和规矩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常怀敬畏之心,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忠诚干净担当干好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与会同志表示要引以为戒,保持敬畏之心,坚持依法依规履职,树立“底线”思维、 “红线”意识,始终以廉洁本色推动兴安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