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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林业局党组学习贯彻《关于三起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精神

作者: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来源: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学习贯彻《关于三起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有效强化作风建设,日前,兴安县林业局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部职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文德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学习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文德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范围不停步的高压态势下,依旧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这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以此为鉴,时刻保持警惕,从日常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严起,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将反面典型案例作为前车之鉴,防微杜渐。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的关键节点,下一步,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送礼送钱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将持续监督县林业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约谈提醒,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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