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履职尽责,将“探照灯”前移,强化监督执纪,助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加强专项部署。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以《兴安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指导,组织辖管单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辖管单位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文件及要求,引导全体干部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好自查自纠及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鼓励和引导责任部门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从源头上提升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效果。截止目前,组织辖管单位召开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各1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检查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项目1个,核查资金4650万元。
强化监督检查。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督查组,聚焦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要求辖管单位全面排查梳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并就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兴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2021年兴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的社有资产维修工程情况与辖管单位主要领导、相关负责人座谈,认真分析梳理工程建设情况,督促单位主要领导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深入查摆问题,有力推进专项治理掷地有声。截止目前,督察组向3个辖管单位转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各1次,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查看台账3次、与单位有关责任人座谈5人次。
深化信访质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是政治生态“晴雨表”、权力行使“监督哨”,更是联系群众的“连心桥”,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主基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信、访、电”信访举报主渠道,让专项治理工作“开门”有效,组织设置信访举报箱3个,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专人受理、专项登记、台账管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推动纪检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专项治理工作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