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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二)

作者:王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摘要: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
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二)

  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

  “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必须以常态、有效的监督促使其做到担当作为、廉洁自律。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全篇各个部分。

  《意见》第二部分专门规定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强调紧扣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这个抓手,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检查,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到受监督的氛围。

  《意见》第一项规定,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这是提出了对“一把手”监督的总要求。各项监督都需聚焦“一把手”,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盯住“一把手”是否履行了管党治党责任,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对于“一把手”自身而言,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对此,《意见》第二项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对“一把手”监督提出了要求,并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组织监督,监督的根本在于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意见》第三项明确提出,“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

  围绕监督主体的职责,第三项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对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督促、教育、提醒的职责,以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管理的职责。此外,在规定上级“一把手”监督下级“一把手”的具体职责时,该项强调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从机制上推动上级“一把手”管下级“一把手”具体化。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健全完善覆盖权力运行全领域全过程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关键在于将一系列监督制度落细落实,让制度长出牙齿,充分发挥威力。

  《意见》在第二部分就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等制度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第六项专门规定“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其中,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这是对巡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巡视是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的有效方式。近日,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完成进驻。此次巡视就把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放在突出位置,体现了党中央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效应”的鲜明态度。

  党委(党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是《党内监督条例》的明确要求。《意见》第七项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提出3项措施,包括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下级“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同时,该项在《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的基础上,细化了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除了专列一部分内容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之外,《意见》在第三部分“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中,也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要内容。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意在要求“一把手”做执行制度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

  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发挥监督作用,使“一把手”置身于近距离监督之下。例如,第八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此外,在《意见》第四部分“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中,共有9处针对“一把手”监督作出规定。

  比如,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十六项规定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上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第十七项要求“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方面,第十八项规定“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推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真正开出辣味、取得效果。在研判信访举报工作方面,第二十项要求党委(党组)要着重掌握群众对“一把手”的反映,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对涉及下级“一把手”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或及时向上级报告。

  实践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情就好办了。《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具体规定,将有利于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真正管住用好“一把手”,充分发挥“一把手”在党的事业发展中的领头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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